长沙侦探社:婚后用夫妻共有财产还婚前房产怎么办
日期:2024-09-23 作者:admin 阅读 27 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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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婚后用夫妻共有财产还婚前房产怎么办
在婚前购置的房产,在婚后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贷压力。关于该房产的归属问题,需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若无法达成共识,可依法请求当地的司法机关裁定。
根据现行法律规定,该不动产应被默认为归属于房地产登记一方,而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将代表着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负债。当夫妻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时,应对各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,给予尊重和平等的对待。在此情况下,房地产登记一方须向另一方提供恰当的补偿。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七十八条
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
二、婚后用爸妈的名义买房子
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
然后,我们来讨论夫妻共有财产这个话题。所谓夫妻共有财产,顾名思义,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,个别或双方共有的合法收入,以及这些收入通过转化形式形成的各种财产和相关权利。按照习惯,这些权利和义务自结婚注册日开始计算,直到离婚登记或离婚裁决生效为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